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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屡遭钓鱼诈骗 搜索引擎或成帮凶

订票、购物、贷款,只要把关键词输入搜索引擎,网页上立即会跳出很多网站。可很多人不知道,搜索引擎上排名在前的网站有可能是诈骗网站。据《深圳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中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及搜索引擎、分类信息网站的各类诈骗案件近千宗,累计被骗资金超过千万元。另据《羊城晚报》报道,东莞的王女士通过搜索引擎被“400电话”诈骗。

搜索引擎给了用户很大的便利,但是很多用户分不清楚搜索引擎中的自然搜索结果和推广链接。事实上,通过搜索引擎推广,是骗子实施网络诈骗的必要环节,也是关键步骤。因此,如果没有了搜索引擎推广,诈骗网站就难被人们搜索到,网络诈骗也就不易得手了。

搜索引擎成诈骗网站帮凶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感受移动搜索引擎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引发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搜索平台甚至联合诈骗团伙“引诱”客户输入个人信息导致客户财产权益受损。

据《羊城晚报》报道,东莞的王女士通过百度搜索“某商旅网优选”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想办理机票退票手续。她在百度上搜索的第二条信息显示出了“4008111908”的号码,并且署有“百度百科”的字样。王女士随后拨打该号码,对方表示可以改签,但要收取20元手续费。王女士在对方的电话指挥下,打开了网上银行转账界面,输入了对方账号,按要求输入了一组验证码“499881”。可是她的电话还没有放下,就收到银行短信,显示自己的499881元刚刚汇到对方账户。

事实上,如今很多骗子通过搜索排名推广将客服电话挂在各大搜索网站靠前位置,行诈骗之事。据《南方日报》报道,今年5月,广东阳江市公安局协同阳西警方成功打掉一个跨省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福建省安溪县籍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诈骗赃款和作案工具一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3人在网上制作了一个名为“南宁市民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网站,在搜索引擎上做推广。当有人搜索“贷款”关键词的时候,该虚假公司的网站名称就会自动弹出,并排在网页首位。不知内情的网民点击链接进入该网站后,“QQ客服”便会主动联系并诱导网民“贷款”。在骗取网民信任后,犯罪嫌疑人便以“交利息”、“交保证金”等借口不断诱骗网民汇款到指定账户。

此外,不少分类信息网站也是虚假信息诈骗高发之地。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由于百度、58同城、赶集网虚假诈骗信息高发,近日深圳警方约谈了以上企业负责人,要求其清理虚假诈骗信息。

三大因素致使搜索引擎诈骗高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2月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搜索引擎用户规模达5.22亿,使用率为80.5%;手机搜索用户数达4.29亿,使用率达77.1%。移动搜索的使用频率已跃升至各类手机应用的第二位。但搜索引擎真的可信吗?人民网曾发布一份报告显示,97.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遭遇过“搜索内容与结果不一致,搜索页面充斥广告”。那么,是什么导致“万能”的搜索引擎沦为广告发源地的呢?

首先,如今能搜索到的排名靠前的资源多数是经过“竞价排名”得来的。搜索平台在拿了“金主”的钱之后自然给其开了“直通车”。以求医问药领域为例,搜索到的资源大多是企业靠“花大钱”得来的。患者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资源,看起来很靠谱,真去就诊了,往往发现:多收了“七八千元治疗费”算幸运的,要是遇到庸医误诊或是医疗诈骗,严重的后果往往是危及生命。

其次,搜索平台因其自身产品源受限,不得不将产品、盈利来源捆绑在企业机构上。搜索平台目前尚属“跑马圈地”阶段,客户基础不广泛且呈跨区域、小量、离散分布,因此从“自然搜索”方面不好挖掘盈利来源,只能将重点放在推广链接上。

最后,相关法律尚未完善,致使搜索引擎上的网络虚假广告和钓鱼诈骗“逍遥法外”。

饮鸩止渴不理智

尽管国内搜索领域发展存在诸多乱象,但其发展前景十分乐观。CNNIC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搜索引擎、网络新闻作为互联网的基础应用,使用率均在80%以上,未来几年内,这类应用使用率提升的空间有限,但在使用深度和用户体验上会有较大突破。报告还显示,2015年上半年,移动搜索是整体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其一,网民互联网生活重心向移动端转移,其二,搜索服务提供商的移动业务营收占比持续提升,正在成为支柱业务。

因此,对于搜索引擎的从业者们来说,诸如通过与诈骗公司“勾结”,牺牲自身信誉的手段来实现短期效益的做法,实在是饮鸩止渴,十分不理智。有业内人士就指出,搜索平台的商业模式需建立在人们成熟的在线比价行为上,因此搜索引擎不能再一味地比拼“竞价排名”。

另外,作为普通的网民,对于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生活信息,不能只看排名和广告,还要充分利用搜索功能,多方求证,了解详情。

而从国家、法律层面来说,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须同步跟进。

其一,相关法律亟待完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原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就曾建议要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明确纳入广告法监管。

其二,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其三,搜索引擎服务运营商对搜索服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审核、承担责任、先行赔付等方面可以改善。